2022-06-01 00:00
聯合報 記者黃有容/台北報導
蘇打綠商標註冊 團員第一順位
「蘇打綠」商標案在前經紀人林暐哲宣布拋棄商標權,後續「蘇打綠」商標落誰家,引起各方討論。經濟部智慧局證實,林暐哲音樂社已經在前天下午四時許送件拋棄商標權,案到智慧局後即生效;智慧局也澄清,「蘇打綠」商標不會因此變成公共財,「蘇打綠有限公司」早在二○二○年就送案,已經搶得先機。
「蘇打綠」商標係於二○○七年由林暐哲音樂社提出申請。經濟部智慧局表示,依據商標法,當年審查人員認為該案應具蘇打綠團員同意書,而蘇打綠包括吳青峰等團員,全員也都有出具同意書,因此同意該商標由林暐哲音樂社申請。後來林暐哲和蘇打綠團員爆發合作糾紛,衍生商標使用訴訟。
林暐哲前天突宣布拋棄商標權,經濟部表示,商標權拋棄必須要書面提出,經智慧局查詢收文系統,林暐哲音樂社已完成送件,商標權將從到達智慧局當日起失效。拋棄生效後,商標權消滅,代表暫時無人擁有「蘇打綠」這個商標權。
但是,外界傳「蘇打綠」商標可能成為公共財,智慧局官員指出,若是公共財,那麼「任何人都不能再申請註冊該商標」,但「蘇打綠」這個商標只是「暫時無人擁有商標權」而已;在還沒有任何人註冊商標完成前,這時候任何人使用「蘇打綠」,沒有侵害商標權問題,但不代表這是公共財。
智慧局更強調,「蘇打綠」一詞在大眾認知中,是知名樂團名稱,根據商標法,非團員本人的其他申請者若要申請該商標,必須取得吳青峰等人的同意書,若未獲得團體成員同意而申請註冊,駁回機率很高。
智慧局指出,蘇打綠有限公司(董事長為蘇打綠團員史俊威)已在於二○二○年申訴林暐哲音樂社擁有的「蘇打綠」商標應廢止的同時,申請註冊「蘇打綠有限公司」十一個類別在案,因為商標有案件在身,該申請案維持「緩辦」狀態。也就是說,在林暐哲拋棄商標權後,蘇打綠有限公司已是第一順位申請註冊該商標,根據先註冊先保護的準則,應會順利拿到商標權,目前本案應算圓滿落幕。官員說,「蘇打綠」商標案,可說是台灣商標權的教案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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