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3 09:53
聯合新聞網 楊起鳳
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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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演藝亂象… 賭、毒、嫖根本不算什!
大陸最近傳出廣電總局將對高價演員進行「限薪令」,過去這10年來,明星高片酬已是老生長談,許多投資方、製片方不停的抱怨,大部份的製作費幾乎都給了高價藝人,主要明星片酬常佔去製作費的50%,有的甚至超過70%,目前大陸喊出最高價為「紅高梁」的朱亞文,一集90萬人民幣(約台幣450萬一集)十分驚人,紛紛認為應該對高價藝人「限價」,加上明年一月一日大陸將實施「一劇兩星」,土豪級的電視台,也不得不調控製作費,一堆高價演員,自然能不用就不用。
根據大陸估計,2014年完成籌備,2015年4月以前完成的劇約有110 部,但不到13部是以一線大牌或超級紅牌為主角,其他的戲,大部份都是二、三線演員撐場,證明了市場機制一旦啟動,縱使大陸廣電總局沒有實際的舉措打壓高片酬明星,不懂得自我調整的高價藝人,最終也會無以維繫。
台灣影視業很早就發現影視產品已經邁入了市場經濟,合理的片酬應該通過市場檢驗合理性。換言之,天價片酬如果不與市場回報掛鉤,也就是績效收入,就必須砍價。包括民視、三立早就已實施「限薪令」多年。
台灣8點檔從過去每集60分鐘,延到90分鐘、2小時,至今民視、三立更延長到2個半小時,演員酬勞也分段領取,2個半小時分成前、後兩段,只在其中一段出現酬勞就打折,民視約7折、三立約6折,但實際條件因人而異。不過長年拍攝的主要角色為生存,沒人有意見,最高片酬維持在一小時10萬左右。
而偶像劇演員酬勞比起本土劇自然高出許多,不少偶像在海外有市場,接拍台灣電視劇,照以人民幣計算再打折,據了解,陳曉東、孫耀威和安以軒、藍正龍拍台灣劇,平均片酬以人民幣計算再打7折到5折,最低打到3折,平均薪資一集約30萬台幣左右,但比起打到骨折的台灣本土演員仍是高得嚇人。
藝人身價高,製作單位能吸收自有其價值,但許多高價藝人身價好,不代表道德層面相輔相成。日前電影國寶級導演李行,就在公開場合批評大陸女星范冰冰「討厭」,他說:「她一出來,後面跟著七、八個助理,討厭嘛!」他說,早期台灣大牌女星,甄珍、林青霞凡事自己來,如果他今天再拍戲,有藝人要帶好幾個助理,肯定要她「回家」。
李行的話聽起來雖像玩笑,確實也曝露了目前演藝亂相,「吸毒」、「涉賭」、「嫖妓」在演藝圈已不足為奇,還有想像不到的黑暗亂相,一位長期在大陸寫劇本的編劇透露,大陸藝人拍戲一定要簽約工作時數,這原本無可厚非,但現在連車程、化妝、卸妝的時間都要算在內,一天工作12小時扣掉這些時間往往只剩5個小時工作,「時間到了一律走人,不管你拍完沒。」
在大陸拍戲連氣溫都要寫在合約內,「超過38度不拍、低於10度也不拍」,大陸藝人現場不等人,合約上一定註明如果等超過一個半小時沒拍到他,也是掉頭走人。
更離譜的是,大陸藝人拍時裝戲,戲服一律由劇組處理,有些藝人連內衣、衛生棉都要劇組買好,他說聽過最誇張的是某位影后竟然要劇組替她準備紙尿褲,「因為她懶得走遠地方上廁所。」
大陸最近還流行比誰助理多,一個知名藝人身邊沒有兩、三個助理,顯不出身份地位,有位台灣女星到大陸拍宮庭劇,明明只是宮女戲,卻發現其他演宮女的陸星身邊都有助理,等導演一喊卡,當場看到一群助理蜂擁而上替主子撐傘,當場傻眼。所以高價藝人該不該限薪?我認為,製作方願意給高價的同時,藝人的敬業度、績效和風評都應該列在討論範圍內,一切交由市場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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