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霖「依約付女兒教育費」 鄭仲茵嗆:要小孩主動找他?

鄭仲茵也發文反擊前夫陳冠霖。記者王聰賢/攝影
聯合報 記者杜沛學/台北即時報導

陳冠霖與鄭仲茵20年前離婚恩怨再度被搬上檯面,因鄭仲茵受訪時提到,陳冠霖20年來沒有見過兩人所生的女兒,陳冠霖不滿成為不負責任的父親,拿出當年遭鄭仲茵施暴的訴狀,並表示都有支付女兒教育費;鄭仲茵凌晨發文,表示自己說的都是事實,「也許陳先生認定金錢的履行就是所謂的責任,但在我心中對她的責任從未隨著年齡而改變。」

鄭仲茵表示:「身為公眾人物,對於記者所提問的問題,一向具實陳述,相信完整看過報導的人,都明白文章中未有攻擊字眼,只敘述一件事實,小孩滿月後從未見過父親是事實,陳先生說他的電話從未改變,所以是要小孩主動去找他,才認有這小孩?」

陳冠霖提到當年把女兒交給鄭仲茵照顧的原因:「孩子最後之所以協議由妳撫養,是因為母親育兒乃天性,媽媽本能會照顧孩子。」並指出:「我依約支付了75萬的金額及每個月兩萬的教育生活費直到孩子年滿20歲,所有前後開金額都已匯入到你的中華郵政帳戶(帳號:00114280XXXX13戶名:鄭仲茵)履行的單據與證明都存留著,銀行也可調閱。」

鄭仲茵則喊話:「對於我,更重要的是陪伴,身為一個母親,我很高興能參與小孩成長過程所經歷的一切,對我而言小孩的成長只有一次,是無價的。」;「今天因為陳先生的自述,如今我確實有站出來說話的必要,有些事會隨著時間淡忘,但當年的痛我歷歷在目,我的小孩長大了,懂得明辨是非了,我也無需再忍了。」

對於陳冠霖提出的證據,鄭仲茵也形容:「如今事件已過了20年,真正的事實你知我知天知地知,公道自在人心,不是當事人是不暸解事情的原委,如今因為一張片面的偵查記錄,來決定是非對錯應該不合乎常理。台灣的法治講求證據,然而基於保護孩子;保護自己,我在擁有緊急保護令的狀態下,面對暴力所採取的正當防衛,卻也成了你們看到的所謂的證據。」

因為陳冠霖的發文,引來許多粉絲對鄭仲茵不滿,留言攻擊她,鄭仲茵也反擊:「到底是誰不斷的利用社群媒體討拍傷害誰?無數次的網路攻擊、言語霸凌...也請約束一下你的粉絲,不要再來騷擾辱罵,再來就截圖提告,不想忍了。」

鄭仲茵之前受訪時也提到,從不排斥與陳冠霖同檔戲、同電視台,「是誰告訴電視台製作單位絕不跟我同檔的? 是誰在職場上不斷抹黑人設,攻擊、霸凌我的?」暗指是陳冠霖擋她財路。

鄭仲茵 陳冠霖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