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u(黃路梓茵 )6月初前往北海道,卻因為一行人攜帶的藥品、保健食品、精油等物品遭機場海關扣留9小時,因此特地製作影片提醒大家出國旅遊的注意事項,不過頻遭網友砲轟出國前沒有先做功課,丟點丟到國外,Lulu親上火線回應,發影片只是想提醒大家,之後她再度發文列出,出國旅遊攜帶藥品的相關規定。
Lulu發文一開頭就再次強調「影片發出之後引起很多討論,我的立場就是單純要提醒大家,你我都有可能遇到類似的情形」,而她也收到不少網友詢問關於攜帶慢性病藥物該如何處理或是一些長輩的保健品,她覺得「確實,萬一今天是有慢性病的長輩帶著隨身藥品被帶到小房間盤查,語言又不通的情況是會讓人緊張的, 如果遇到了,就只要耐心等候,配合他們的調查就完全沒事了。」
接著Lulu也把「KingNet 國家網路醫藥」網站提供的相關資訊轉貼出來與大家分享:
【非處方藥】每種至多十二瓶(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盒、罐、條、支)為限。
【處方藥】
未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以二個月用量為限。
有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者,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
【管制藥品】
需攜帶醫師開立之處方箋(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
若屬第1級至第3級管制藥品,可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規定,檢附聲明書及醫師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向食藥署提出申請,開立「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出入境中華民國聲明書」。
【中藥】
中藥材每種至多1公斤,合計不得超過12種。
中藥製劑(藥品): 每種12瓶(盒),惟總數不得逾36瓶(盒)。
最後Lulu也再次提醒大家出國前可以去「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查詢要入境的國家有什麼特殊規定,以免誤觸入境國法律,也再次澄清他們當時隨身攜帶的藥物無一觸法,當地機場的緝毒犬也沒有再他們面前坐下來,但事情就是這樣接連發生了。從這次經驗中他們學習到不少,才會想要記錄下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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