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宏、李靚蕾在美國紐約法院判決獲准離婚,看似落幕,然而雙方在台灣仍有官司。近來黃子佼性醜聞議題延燒,「蕾神」李靚蕾也忍不住出面發聲,並透露台灣與美國兩地的兒少法差異,直言對於台灣的法律「無法接受」。
李靚蕾今天一早在IG上發文,直言對於「刑責2023年1月修法後已經加重了」的說法完全無法接受。她認為,雖然刑責已經過修改,但與國際的標準還是天差地遠地少了一個零!
她解釋,美國法律光是「持有」兒少性影像的刑責就是10年以下徒刑,平均判決約6年3個月;若是12歲以下的兒少性影像,或是持有性犯罪前科,刑責會變成20年以下徒刑,犯罪至少判10年,平均約11年1個月。
李靚蕾痛批:「兒少性犯罪者,應該在監獄,不應該在公園,和你我的孩子一起散步、溜滑梯」。她呼籲,台灣相關法律除了應該要加重刑罰外,更希望能依照國際標準,「建立性罪犯的公開資料庫」,讓台灣所有的兒童、少年、甚至是成年人都有居住的安全,也能確認住家附近有無性犯罪者。
李靚蕾呼籲,「有需求才會有供給、兒少性犯罪零容忍、督促立法院修法加重刑責、修法公開性罪犯資料庫、建立兒童安全網刻不容緩」,而她也曬出美國政府在網站上公開性犯罪者名單,名單中清楚記錄性犯罪的完整資訊,包含照片、地址、罪刑、刑責、胎記、特徵、別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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