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3日判黃有期徒刑八月,併科罰金十萬元。可上訴。律師李怡貞在判決出爐後於社群斷言「不上訴就不叫黃子佼」,認為黃後續一定會上訴。
關注時事議題並常透過社群分享看法的李怡貞,在黃子佼爆涉性犯罪後,數度針對此議題發言,而3日黃子佼判刑結果出爐,李怡貞於臉書寫下:「按我對黃子佼的了解,不上訴就不叫黃子佼」,並分析黃上訴後會改變策略「認罪求情」。
李怡貞指出黃子佼家有老小,會透過狂做善事「滿贖罪券」,以求減少刑期,直言:「反正只要錢能處理都好解決」。李怡貞還提到台灣人善良容易原諒,認為黃子佼之後會再復出演藝圈。
李怡貞還認為殺機儆猴就看這次,於留言區喊話二審法官「不能心軟」:「台灣兒童的權益,處罰ㄒㄧㄥˋ剝削的實例,做給全世界看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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