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猶他州的陪審團今天就2016年一起度假村滑雪場發生的衝撞事故,判美國女演員葛妮絲派特羅不必為一名男子的受傷負責。
路透社報導,退休視力驗光師桑德森(Terry Sanderson)當時於公園市(Park City)發生的事故中出現腦震盪並斷了4根肋骨。桑德森稱這些傷害造成他創傷性腦損傷,透過民事訴訟向葛妮絲派特羅(Gwyneth Paltrow)求償300多萬美元(約新台幣9137萬)。
76歲的桑德森表示當時一名女子在滑雪時失控從他背後撞上,把他從鹿谷度假村(Deer Valley Resort)的山丘上撞飛,他後來得知女子正是葛妮絲派特羅。桑德森的一名友人也證稱,看到葛妮絲派特羅撞上桑德森。
葛妮絲派特羅出庭時表示,事故並非她所造成,當時情況是桑德森從後面撞上她。
由8人組成的陪審團採信葛妮絲派特羅的說法,判定100%的錯在桑德森身上,還同意葛妮絲派特羅反控對方時提出的1美元象徵性求償。
曾演出「莎翁情史」並創立生活風格品牌Goop的葛妮絲派特羅於判決宣讀時臉上帶著微笑。葛妮絲派特羅的律師表示,她不會對判決發表評論。
葛妮絲派特羅庭訊期間告訴陪審團,事發當時她正與自己2個孩子滑雪,「有兩支滑雪板擠進我的滑雪板之間,迫使我雙腿分開,接著有人用身體壓向我,發出一種非常奇怪的咕噥聲」。
葛妮絲派特羅稱稱當時兩人都摔倒在地,她壓在桑德森身上,滑雪板、雪杖散落四周。
她說:「事故並非我造成,不該由我對後來發生在對方身上的任何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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