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告醫美診所求償150萬敗訴 陳沂開酸:寫真集都靠修圖?

雞排妹雞排妹控訴元和雅醫美診所侵害著作權、肖像權,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雞排妹敗訴...
噓!星聞 編輯三月兔/綜合報導

宅男女神「雞排妹(本名鄭采芸)」先前提告高雄元和雅醫美診所的看板掛著她的舊照,求償150萬元並要求拆除看板,官司纏訟多年,近日案件二審定讞,判雞排妹敗訴確定。對此,雞排妹的宿敵陳沂更提起先前雙方的另一個官司開酸:「如果真的抽壞了,那這些年寫真集都靠修圖囉?」

陳沂昨晚在臉書重提雞排妹與元和雅醫美診所的官司糾紛,透露雞排妹當年為了拍寫真集,以廣告交換方式,找整形診所元和雅免費幫她整形。雞排妹原先感謝診所把她弄得很漂亮,但多年後卻一狀告上法院,說診所無權使用她的照片做廣告看板,向診所求償150萬,還說把她的大腿抽壞了。雞排妹控醫美診所侵害著作權、肖像權,提告求償150萬元,昨(30)日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雞排妹敗訴確定。

對此,陳沂則表示相當喜歡元和雅診所的回應:「這年頭什麼都能整型,唯獨人心難整。」最後還忍不住酸雞排妹:「如果真的抽壞了,那這些年寫真集都靠修圖囉?」有網友在底下留言笑稱:「免費仔還告人喔」,陳沂則回說:「什麼都想要啊,自助餐吃到飽」

據悉,雞排妹2012年與元和雅醫美診所合作,以「廣告代言換免費抽脂手術」簽訂合約,但後來雞排妹違約未配合拍攝術後照,並以寫真書10張照片取代,這些照片診所也以10萬元買下。事隔8年,雞排妹於2020年突然在臉書發文控訴「我的大腿做過兩次抽脂手術,因為18歲時在元和雅做壞了,導致得再找信任的醫美做第二次補救」除了控訴診所外,還爆料該診所糾紛不少,並要求診所撤掉廣告照、求償150萬。

對此,雞排妹控訴元和雅醫美診所侵害著作權、肖像權,提告求償150萬元。智慧財產法院二審認定,雙方就該照片確實有不定期授權關係,且在雞排妹終止授權後已拆除看板,因此昨(30)日判決雞排妹敗訴確定。

另一案件,元和雅醫美診所認為雞排妹2020年在臉書的言論「嚴重影響商譽」,求償300萬元。高雄地院一審認為,雞排妹言論讓元和雅商譽受損,判賠90萬元,雞排妹不服上訴,2023年高雄分院二審結果大逆轉,判雞排妹勝訴,免賠元和雅確定。

陳沂出面酸雞排妹。圖/摘自陳沂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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