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宥忻去年底酒駕遭依法送辦,近日士林地院判決出爐,她被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對於結果,她透過經紀公司表示「永遠無法原諒自己」,未來將致力於社會公益,並以自身經歷警惕大眾,共同為安全的交通環境努力。
王宥忻去年12月6日凌晨1點駕車怠速在淡水區坪頂路與小坪頂路口,警方上前查看後發現她身上散發濃濃酒氣,經酒測後發現酒測值達0.92MG/L,依公共危險罪將她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並由檢方提起公訴。
王宥忻對於判決結果表示:「我誠懇接受。去年12月6日的錯誤行為,是我人生中深刻的教訓。酒後駕駛不僅危害自身,也可能對他人生命與財產造成重大風險,這是我永遠無法原諒自己的地方。 」
她再次向社會大眾、粉絲及身邊的家人朋友道歉,「感謝你們的批評與指正,讓我有機會反省與彌補過失。我承諾會積極參與交通安全與酒駕防制的相關公益活動,並以具體行動回饋社會,提醒大眾遵守法規,拒絕酒駕。也會致力於社會公益,希望以自身經歷警惕大眾,共同為安全的交通環境努力」。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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