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小菲不服判決揚言上訴 曬請款單「採草莓5280元」

大S(右)和汪小菲因生活費徹底撕破臉。圖/摘自臉書
聯合報 記者林怡秀/即時報導

大S和汪小菲離婚後,大S向前夫追討500萬生活費,汪小菲拒絕依協議支付費用,大S以調解筆錄為據聲請強制執行獲准;汪小菲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並向大S提債務人異議之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判汪小菲敗訴,可上訴,汪小菲剛在微博發文曬出請款單據,反擊前妻「每周司機都會向我請款,該照顧的費用從學費到買草莓,買文具到剪頭髮,作為一個父親我一分都不會少。這只是冰山一角。」揚言會再繼續上訴。

汪小菲曬出請款單據反擊大S。圖/摘自微博

有網友不以為然「這是你應該做的」、「小菲啊,這場鬧劇要到啥時候啊,世界盃都結束了」,也有不少網友站隊汪小菲:「買草莓也要算這麼清楚,大S是有多窮啊」、「自己吃松露都有錢,孩子吃草莓還要爸爸報銷」、「做媽媽的一顆草莓都不能買?」引發熱議。

汪小菲 大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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