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定還不了3.9億 女星遭質疑「轉移財產」後果更慘

大陸女演員鄭爽。(路透資料照片)
聯合報 記者黃保慧/即時報導

大陸女星鄭爽因為天價偷稅案以及與前男友的代孕棄養風波,糟大陸全面封殺,她與海寧東開之星影視投資有限公司合約糾紛案,也被法院強制執行違約金9050萬元人民幣(約3.96億台幣),遲遲沒有履行違約金的她已被限制出境,而今日(1日),又爆出法院認為鄭爽暫無財產可供執行,應「終結執行程序」。

據大陸媒體報導,法院認為經窮盡財產調查措施,鄭爽暫無財產可供執行,經與申請執行人約談,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法院認定鄭爽無財產可供執行」的話題也瞬間衝上微博熱搜第一。

不過這也讓不少人質疑「鄭爽是否存在故意隱藏、轉移財產的可能性?」對此,陝西恆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良善表示,拒不履行法院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後果很嚴重,對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行為,法院可採取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司法拘留等手段和強制措施,構成拒執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如真的是故意隱藏財力,恐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