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盈潔遭判3年入獄時間曝光 北檢發監命她8月23日報到

陳盈潔因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被判刑。(本報資料照片)
聯合報 記者楊起鳳/即時報導

台語歌壇大姐大陳盈潔,因向邱姓友人借款280萬,竟請胞姊陳乃嘉在本票上偽簽胞妹陳郁心的名字,結果吃上教唆偽造有價證券罪,判刑3年2月確定,台北地檢署日前已發出傳票,傳喚陳盈潔8月23日報到發監執行。

陳盈潔被控向邱姓友人商借280萬,邱男希望能有人共同作保,陳盈潔便與姐姐討論,以妹妹陳郁心的名義在本票上簽字,陳盈潔一度說是她自己,一度又改口因此挨告。

陳盈潔老公李春賀知道陳盈潔被判刑,相當氣憤,心疼她的身體狀況,他透露20年前已與陳盈潔離婚,他之前受訪時替陳盈潔喊冤,表示她是很單純的人,身體狀況非常不好,不只中風還有三高,失智也愈來愈嚴重,因此出庭幾乎都是答非所問,心疼她「到法院也不會辯解」。

陳盈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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