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n星級評論」專欄內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摘編。) 澎恰恰大動作開記者會宣布破產,背後資金缺口高達2.4億,他喊破產只是名義上的宣告,並非真要到法院申請破產程序,若翻成白話文,意思應該是,「照地下錢莊的利息算法,我肯定還不了,但若不照算利滾利出來的數字,我願意而且有誠意還這個錢。」
但破產法是什麼?如何去申請破產?因為演藝圈案例不多,很多人對這個名詞,仍一知半解。
演藝圈宣布破產最著名的案例,是港星鍾鎮濤,後來他花了4年還清債務重生。而台灣娛樂圈這些年來宣布破產的只有徐亨,2012年5月,他召開記者會,坦承投資失利負債5千萬元,公開承認破產,但「破產」兩個字,在徐亨和澎恰恰身上,只是名義上使用,法律上沒特殊意義。徐亨後來拍戲酬勞固定遭銀行扣除部分還款,這跟正式申請破產不符,應該只是跟銀行進入還款協商程序。
真正像阿B鍾鎮濤那種宣告破產,必須向法院提出申請,審核嚴格、過程繁瑣,這跟一般公司、個人因為資金不足而倒閉不同,「倒閉」並非法律名詞,「破產」才是。破產要將名下債務清算總結,法院同意申請後,會先展開調查檯面上公開的,及各種檯面下被隱暱的資產,如果發現資產超過負債,就無法成立破產機制。
特別的是,名下若完全沒有任何資產,無法讓債權人分配拿回部分該拿的,也不能讓破產成立。
法院通過申請後,會指定專人擔任管理人,可以是會計師、或律師,開始盤點剩下資產,和跟各債務人之間的數字,並開始查是否有隱暱部分,最後清算出來,再公平依比例分配給各債權人之後,破產才算正式終結,未受償的部分也歸於消滅,然後破產人可以重新開始新生活。
但像徐亨、澎恰恰,許多債務並非透過檯面上的銀行,而是走地下金融,向地下錢莊借錢,在向法院協調破產時,錢莊也能用合法的方式要回債務?專業的律師說,「他們跟錢莊借錢,中間一定有立下本票、支票或借據,地下錢莊只要有書面憑證,仍可以加入分配償債之列,除非,當事人立下憑證時是遭到脅迫,那當事人可以透過刑事、民事去爭取該憑據不存在。又或,裡面可能涉及重利問題,如果利息超過2成,錢莊又有趁人之危等情事,當事人都可以提出。」
看起來宣布破產似乎可以逃避負債,那只要弄一個大坑之後,再向法院申請破產,就不必負任何責任?律師說,「當破產啟動日開始,你的身上將一無所有,到破產程序終結前,工作上的收入、過去的一切,都跟你無關了。」
「像澎哥,手上還有3個節目,破產啟動之後,那收入都不再是他的,期間當然還包括禁奢條款,不能花大錢,不能買好東西,甚至不能搭計程車,所以很少有人會把宣布破產當做一個解決問題的方式。不過像孫道存那種涉入上百億掏空案,欠下鉅額債務,他當然會選擇破產這路。而徐亨和澎哥欠下的數字還有機會處理,說破產,只是在向大家表達現在的財務狀況,讓警方也可以共同關注,他也有誠意要還,就此而已。」
不久,澎恰恰的律師也證實,目前不走破產這條路。
澎恰恰這人,從年輕時就才華洋溢,而且心地善良,但個性上藏著兩大缺陷,就是女人和錢,往往遇上了,過不了關,就會出很大的事。這回,他讓欠債滾到2.4億,幾乎不向身邊人求救,連親如兄弟的許效舜都不知道,一個人悶著頭扛下巨大壓力,直到許效舜發現工作時澎恰恰不對勁了,羅霈穎出事那天,澎壓力大到瀕臨崩潰,寫了封簡訊給許效舜,許才力勸他出來面對。
壓力鍋不斷悶煮,沒掀開前,就是不斷增壓,一旦掀開,事情才有解決辦法,許效舜勸澎恰恰出面,實為上策,至少許多人知道他狀況後,會出面幫忙,無論只是單純提供意見,或是實際提供金援,也可能增加他的工作機會,集思廣益,比一個人被莫大壓力逼死好,而且當許多地下管道債主用極端的方式要債時,新聞出來,引起警方注意,對他來說,無疑是多了一層保護。
不過畢竟債數龐大,雖然他手上同時握有3節目,月收入百萬,要還清不知何年何月,64歲的他,也不可能一直永遠3個節目量,於是,住了多年的大安路上的起家厝,只能先行抵押,還掉1億2的款項,另外1億2,許效舜幫他想了個再拍一部電影,讓了解他狀況,想支持他走下去的觀眾,一人一票進戲院,他有心也有誠意償債,各債主就請多給他一點時間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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