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以柔、郭宗坤離婚官司延長賽 高院今仍判離

2022-06-14 10:02 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台北即時報導
「水果妹」柯以柔與廚師郭宗坤2011年6月舉辦婚宴,但婚姻之路並不順遂,走上離婚訴訟一途,還纏訟數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水果妹」柯以柔與廚師郭宗坤2011年6月舉辦婚宴,但婚姻之路並不順遂,走上離婚訴訟一途,還纏訟數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女藝人柯以柔和廚師老公郭宗坤離婚官司纏訟,士林地方法院以郭曾和日籍女員工出國、共處一室,判准離婚並賠柯女40萬元。郭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

柯以柔2011年6月16日結婚,柯以柔主張郭宗坤在婚前就「欺瞞真正學歷資訊」,害她陷於錯誤而交往結婚,嚴重損害彼此信任,婚姻互動基礎動搖。

柯以柔表示,郭長期精神暴力,從雙方協議採夫妻分別財產制後,又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同居,且郭「外遇不斷」,和餐廳日籍女員工有不倫戀,違背配偶忠誠義務,她精神痛苦不堪。柯女認為婚姻的破裂問題在郭,因此訴請離婚,並請求100萬精神慰撫金。

高院民事庭審理後認為,柯以柔婚後才知道郭宗坤的真正學歷,且她對郭長期吹噓、浮誇的言行甚不苟同,已經達到難以溝通的程度。而柯以柔考慮郭宗坤財務狀況惡劣,因此與母親合力購買新屋讓大家住,郭卻在她提議採行夫妻分別財產制後就揚言獨居,柯女多次邀約共住新屋遭拒。

高院認為郭宗坤未善盡與配偶協力照顧家庭的義務與責任,且郭婚後屢傳桃色新聞,遭妻子警告後仍不守本分,與日籍女員工出雙入對、過從甚密,嚴重斲傷婚姻關係,踐踏柯以柔對幸福婚姻的美滿想像。

因婚姻的破裂原因源自郭宗坤,柯以柔依民法「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事由請求離婚有據,應該准許,柯女沒有過失且遭受精神痛楚,要求賠償40萬元合理。

更多新聞報導

上一篇

76歲白嘉莉喜獲榮譽文藝獎章 嘆人生充滿驚奇始料未及

下一篇

伊能靜曝兒子曾遭網暴一整年 揭小哈利「用善良消化惡意」

最新文章

獨/演藝事業將止步?小S大女兒力拚哈佛「世界名校3中2」血淚曝光

獨/演藝事業將止步?小S大女兒力拚哈佛「世界名校3中2」血淚曝光

小禎中B流女兒陪送急診 評黃子佼「發生事情就面對」

小禎中B流女兒陪送急診 評黃子佼「發生事情就面對」

遭重機狠壓撞胸 柯有倫驚爆神經部分壞死

遭重機狠壓撞胸 柯有倫驚爆神經部分壞死

快訊/利菁減肥遭詐付款 「警政夫人也跟我一樣被騙」

快訊/利菁減肥遭詐付款 「警政夫人也跟我一樣被騙」

哈燒
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