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戲說一哥」陳建隆棚內「四目交接」前妻現任尪!認愛新歡:婚姻仍美好
橋本愛慘遭網友洗版IG關留言!日金牌編劇野木亞紀子看不下去罕見發聲 揭「親密戲」拍攝常態
日本演員佐藤二朗、橋本愛合作富士電視台日劇《夫婦別姓刑事》,近期《週刊文春》遭現場涉職場「嚴重騷擾」爭議,報導刊出後引發網友熱議公審,甚至公審演員,其中橋本愛的社群慘遭洗版,目前 Instagram 已關閉留言。金牌編劇野木亞紀子(代表作《Unnatural法醫女王》)今日(3日)在社群平台罕見發長文談此爭議,痛批日媒《週刊文春》的預覽圖用橋本愛落淚的照片「真的很下流(ゲスい)」,更直言砲火搞錯對象,呼籲外界理性看待影視幕後的運作。
表明中立立場 揭開業界拍攝秘辛
野木亞紀子一開頭便直言,現在的輿論風向已經演變成盲目的集體霸凌,「看到演員連不該承擔的責任都要被貼標籤痛罵,實在讓人看不下去。」她強調自己並非當事影劇的編劇,只是以影視圈資深幕後人員的視角分享客觀見解。
針對日前電視台與男星佐藤二朗經紀公司發表聲明、佐藤二朗否認《文春》指控一事,野木亞紀子表示自己無權扮演法官來判斷誰對誰錯。不過,針對大眾熱議的「拍攝親密戲」常態,她提出了專業說明:
即興肢體接觸的規範: 演員在現場要求「若有劇本外、即興的肢體接觸,請務必提前告知」,這在現代的拍片現場是非常普遍且合理的訴求,就連一般的戲劇工作坊也都會事先溝通。
夫妻角色的詮釋拿捏: 就算是飾演夫妻,也不代表一定要有肢體接觸,這完全取決於作品的背景設定與導演的解讀。
拒絕即興接觸的權利: 若遇到未事先溝通的即興親密動作,演員當場拒絕或表達不適,是絕對不該被譴責的權利。
力挺同行 痛斥刻意引導的盲目公審
此外,針對有網友刻意將女星橋本愛在其他大河劇中的「擁抱橋段」拿來做對比、藉此批評演員雙標的現象,野木亞紀子更是嗤之以鼻,直指這種捕風捉影的比較根本是「找錯對象、不合邏輯」。
野木亞紀子直言,許多網友在完全不了解影視幕後運作與合約細節的情況下,就盲目跟風參與公審,這種現象令人擔憂。她呼籲大眾在敲鍵盤前應保持理性,不該讓橋本愛與相關演員無辜成為八卦媒體與網路暴力的犧牲品。
野木亞紀子X全文:
對演員的網路霸凌實在鬧得太過火了,甚至連不該由單一演員承擔的責任都被拿來指責,讓人實在看不下去。我雖然是一位與本片無關的自由編劇,但身為業界的一份子,想在此分享一些小小的見解。
※以下內容是在考慮到目前電視台與男演員經紀公司已發表聲明,且其內容在某種程度上屬實的前提下所做的討論。男演員方已否認了《週刊文春》所報導的內容,而我並非處於可以做出評判的立場。以下純粹就我所知,探討影視拍攝現場的一般狀況。
雖然因為「創傷」這個詞被放大而導致事情變得複雜,但拋開創傷不談,演員提出「希望事前告知劇本上沒有的即興肢體接觸」,在現代的拍攝現場絕對不是什麼稀奇的事。(現在就連戲劇工作坊,也多半會事先說明肢體接觸的部分)
在電視劇或電影中,是否因為飾演夫妻就非得有肢體接觸,這完全取決於作品的設定與詮釋。既然是劇本上沒有的即興演出,那麼判斷該接觸是否真的有其必要,就是導演(演出)的職權範圍。如果要優先考慮演員的即興發揮,第一時間姑且不論,但在收到對手演員的反饋後就必須做出調整。尋找雙方演技的容許範圍並整合拍攝現場,本來就是導演和製作人的工作。
這並非「禁止接觸!」,而是演變成「肩膀和手臂OK,其他部位再商量」的狀況。如果只因為「肩膀和手臂以外的接觸要事前商量」這種程度的規範,就被貼上「不夠格當演員」的標籤,那全世界大半的女演員都要不夠格了。即使沒有明文規範,在碰觸對方身體前會事先確認的男演員也大有人在。不限於女性,有些男演員同樣也有排斥(NG)的項目。
如果女演員方在事前就已經溝通了可能無法進行肢體接觸,而製作人在了解這點的情況下仍決定起用她,那就是劇組(節目方)的責任。女演員方之所以表示「是否要轉告男演員本人,交由劇組決定」,正是因為相信導演或製作人會掌控好現場,這種做法在業界屢見不鮮。應該說,通常都是這樣。在現代,演員之間直接去向對方表達不滿或抱怨,是極少發生的事。(要是當時有把關好這點就好了!)
根據男演員經紀公司的聲明,內容提到在開鏡前三個月,製作人與男演員的經紀人進行了商討,並決定「不轉告男演員本人」。這意味著劇組結合作品的性質做出了「即使不轉告,拍這部戲應該也沒問題」的判斷,因此在這一點上,女演員方沒有任何該被責備的道理。
在社群網路上,有人刻意擷取該女演員在大河劇中的擁抱畫面等進行對比。但身為演員,只要劇本有寫自然就會演;如果劇本沒寫,也一定是事前溝通好才拍攝的。觀眾所看到的成品,通常都是演員與導演達成共識後才拍出的畫面。單憑畫面就簡單粗暴地對比「這部戲可以接觸,為什麼那部戲就不行?!」,根本是邏輯不通。
這件事歸根究底是「拍攝階段的程序問題」,因此拿成品畫面來比較毫無意義。即使存在規範或事前會議,演員們在正式開拍時依然能自然地對戲。這次的男演員當然也辦得到,而且我相信他一直以來都是這麼做的。
這純屬個人感想——但我還是忍不住一再心想,要是劇組在開鏡前有好好把NG事項轉告給男演員就好了……!對一位專業的男演員來說,擔心會限制他的演技而不告訴他,反而更失禮吧……雖然劇組可能有他們不得不如此判斷的理由,從外部來看,我們也無法得知到底什麼才是正確答案。
無論如何,對女演員來說,這絕對不是什麼希望被公諸於世的事,網路上那些搞得像是女演員想毀掉男演員的言論實在很荒謬。如果要指責把男演員寫得十惡不赦的《週刊文春》那倒還說得過去,但跑去霸凌女演員根本是搞錯對象。那些衝去人家Instagram留言出征的人,如果被控告誹謗中傷是會敗訴的,最好趁現在趕快把留言刪了吧。
還有,《週刊文春》那篇報導的縮圖,故意放了一張女演員眼眶泛淚的照片,真的讓人覺得超級下流!!以上。
哪有哪些訊息是只有女演員方才會知道的?就我所見,《週刊文春》的報導裡根本沒有那樣的內容。電視台都已經展開約談調查了,既然事情鬧到這種程度,現場所有工作人員應該都已經共享了這個大問題,誰洩漏出去都不奇怪。電視劇的現場工作人員大約有100人左右。
>話說回來,如果是要提出申訴,本該向電視台那方的製作人反應,卻特地向外部爆料。
「特地向外部爆料」這句話是寫在哪裡的?正如Gori先生(網友名)所說,女演員方只是「為了解決問題而向電視台的製作人反應」而已吧。然而,正因為製作人沒能妥善平息這件事,最後才會演變成鬧得外界沸沸揚揚的局面。
←上一篇
美女經濟發威!蕭美萍率16國際佳麗靚訪金門「去年冠軍也到了」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