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夫指控和男友躺在自家客廳 張宇聲明「離婚時已約定由我居住」
前台視主播張宇和前夫劉彥谷離婚3年,張宇指控2年來前夫以散布私密照為由威脅她,她不堪其擾,在今年上半年提告,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劉彥谷隨後發出聲明反控張宇和男友兩人躺在自家客廳,他擔心家人撞見影響其身心發展,才會蒐證自保。對此,張宇剛也透過律師回應了。
劉彥谷表示張宇在離婚後就搬離住處,為了方便照顧家人,他才會給張宇鑰匙,未料2年前他起床卻撞見張宇和男友睡在自家客廳,他擔心家人看到會影響其身心發展,所以拍照蒐證,避免張宇和男友又以不明原因進入住處。
張宇律師對此發出聲明,聲明中表示張宇從未搬離現在的住所,該住處是她和劉彥谷婚姻期間共同購置,離婚後約定由她繼續住在該處,所謂「早已搬離、只是持有鑰匙」,與事實不符。張宇在聲明中也表示:「在我的住所內,無論是誰,都不應該拍攝他人的私密影像,更不應該藉此進行威脅。我不希望再有任何人,因為自己的影像被人握在手上,而活在恐懼裡。」
以下為聲明全文:
本律師受當事人張宇委任,謹代聲明以下內容:
「關於前夫今日的說法,僅就三點回應,其餘涉及卷證,程序進行中不便說明。
一、 我和孩子現在都還住在裡面。我從未搬離。該處為婚姻關係存續中雙方共同購置,離婚時並已約定由我居住。所謂『早已搬離、只是持有鑰匙』,與事實不符。
二、 孩子從小到大都是我在照顧,也一直和我同住。這不是靠一段說詞可以改變的事,法院卷內有完整的照顧事證。
三、 前夫稱我『以此事提告威脅』。真正的事實是:過去兩年,我遭到以散布私密影像相脅至少13次。相關訊息與對話紀錄,已全數提交地檢署及家事法院。
在我的住所內,無論是誰,都不應該拍攝他人的私密影像,更不應該藉此進行威脅。我不希望再有任何人,因為自己的影像被人握在手上,而活在恐懼裡。
以上為我就此事的唯一回應。後續任何說法,涉及我的私人生活與司法程序,我不會再作回應,一切交由法院與檢察機關認定;如有不實指述或涉及個人隱私之散布,將由律師依法處理。」
本律師協助當事人張宇代聲明如上,感謝各界關心,希望給張宇女士及小孩一些私人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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