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7 19:06
聯合報 記者林昭彰/新北即時報導
唐治平母親遺體冰存14天無人領 警方公告「最後期限」
藝人唐治平母親3日在新北市淡水區,被鄰居發現陳屍租屋處社區頂樓,檢警司法相驗確認身分,唐仍堅稱遺體不是他母親而拒領。警方14日依規定發布「認領公告」,7月8日若無人領回,將由殯儀館以「有名無主屍」代為處理後事。
警方指出,唐母遺體發現後,員警採證依客觀證據確認身分,並請其他家屬指認無誤,隔日報請士林地檢署司法相驗,但唐治平始終堅持拒領。
根據新北市政府處理無名屍體辦法,應於檢察官相驗隔日起14日內,將無名屍性別、年貌、特徵、身材、衣著、型態及遺留物等詳實資料,報請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公告認領,認領期間自公告日起算25天。
本案3日發生,淡水警分局偵查隊鑑識完成後,即將遺體移至新北市立板橋殯儀館冰存,4日由士林地檢署檢察官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承辦員警依規定將資料陳報新北市刑警大隊辦理公告,副本發給刑事局備查,接著刑警大隊就已在14日發布認領公告。
唐母遺體自3日冰存在板橋殯儀館,迄今已14天,屆時若公告25日期滿,也就是7月8日仍無人辦理認領,將由殯儀館代為收埋處理,費用會通知法定繼承人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若符合社會救助法無力負擔,得予以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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