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1 08:56
聯合報 杜沛學
「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近?賈靜雯、吳慷仁糾結給答案
「我們與惡的距離」到底有多近、多遠?劇中飾演法扶律師的吳慷仁在首映會後受訪時為這個距離下註解:「不是邪惡的惡,也不是指邪惡跟善良的標準,其實,就是我們跟『自己』的距離。」飾演被害者家屬的賈靜雯則認為,也可以是「我們與『愛』的距離」,因為現今社會氛圍批判很容易,要說愛卻很困難,往往對最親近的家人更難說出口。
「我」劇以無差別殺人事件為主軸,看似好像想探討這樣的社會議題,包括在台灣仍頗受爭議的廢死議題,但細細品味之下,探討的確實是一份「愛」、而不是「惡」,來自家庭的、社會的「愛」。主演們不避諱在戲未開播前就「暴雷」,透露故事最終結束在被害者家屬及加害者家屬間的「協商」,故事並沒有結束,而是這些活著的家屬另一段開始,而這段路的開啟需要「對話」,挖掘出人性中並未泯滅的那份「愛」。
「我」劇故事很巧妙地結合了4個家庭,包括賈靜雯與溫昇豪被害者家庭的痛苦、法扶律師吳慷仁與周采詩夫妻間的矛盾、曾沛慈與林哲熹姊弟間的牽絆,最震撼人心的就是陳妤與父母檢場、謝瓊煖,他們詮釋加害者家人們過著壓抑的生活,是一般社會大眾、戲劇腳本中很少見的題材,人們很容易會去關注、同情被害者家屬,但卻忽略了,加害者家屬其實也是輿論中的被害者。
新聞報導中,很容易將加害者動機與「家庭成長背景」做連結,但這些家長真的做錯了什麼嗎?檢場與謝瓊煖深刻詮釋出「養出一個殺人犯」的痛苦,夫妻倆用不同方式承受,爸爸頹廢酗酒、母親卻是堅強生活,在媒體前代替兒子下跪、在被害者靈堂外痛苦躊躇不前,兩人詮釋起來都相當催淚。
雖然謝瓊煖謙虛表示:「我們的表演都不及真實遭遇事件的千萬分之一,她們是要生活、過日子,那種痛苦、辛苦,不是我們掉幾滴眼淚就能說得好的。」但要詮釋的好這樣的角色,沒有深厚的演技基礎,是不可能說服觀眾的;檢場與謝瓊煖的表演足以憾動觀眾,實屬不易。
吳慷仁飾演的法扶律師,是很多社會大眾都不解的工作,為何要幫罪該萬死的殺人犯做辯護?吳慷仁自己都說,原本對類似案件就覺得加害者應該被「那個那個(接受法律制裁)」,接了這個角色之後,他坦言演出時還是很不能認同角色的想法,但他至少可以了解以及「理解」到,法扶律師是拿國家的錢,幫加害者辯護同時,也補足律法上的漏洞。
一個有理想的律師,滿腔熱血做著認為對法律有貢獻的工作,但是另一半能否理解呢?或許打著口號說「人權」時,妻子勉強能接受丈夫的工作;又但是,如果自己的小孩也差點陷入無差別殺人案的驚恐之中呢?「我」劇在前2集就立刻切入這個矛盾點,在理想與家庭和諧之間,你會選擇多長的「與惡的距離」?
賈靜雯與溫昇豪飾演的被害者家屬,編劇很巧妙的將兩人的工作安排為新聞媒體工作者,被外界視為「嗜血」的媒體,如何面對報導殺死兒子的兇手的相關報導?其實是很殘忍的。更巧妙的是,陳妤飾演的加害者家屬,頂頭上司竟然是賈靜雯飾演的被害者家屬,整齣劇的矛盾點瞬間糾結到不行,兩人後續對戲的張力,也成為該戲一大看點。
「我」劇相當寫實地拍出媒體搶新聞的一面,有時候,不是記者真的要「嗜血」,而是來自同業、長官、時間等各種壓力。當網友嘲諷地說著:「小時候不讀書、長大當記者。」時,是否也真的了解了背後的緣由,而下的評論呢?這樣「與惡的距離」又是多少?
對很多藝人來說,「與惡的距離」可能是「與媒體的距離」吧,很多私事固然不想被報導、被大眾檢視,但這也是藝人在成為公眾人物之前,必須做好的心理準備之一,喜事、好事、作品要透過媒體宣傳,一體兩面的是,不好的事情也會透過媒體放送,這其實是很公平的。
對於知名度高、人生經歷也相當「精彩」的賈靜雯來說,生活被大眾關注是必然的,而她想必也有保護隱私、想「與惡(媒體)」保持「距離」的時候,例如私人婚禮不想被打擾、必須守護大女兒「梧桐妹」的肖像等等。
但是這次賈靜雯偏偏扮演了一個拿捏報導分寸的媒體工作者,對於向來很了解媒體想知道些什麼事情的她來說,似乎是更加「了解」了,首映會上還幽了自己一默,而且是提出她過去最不想聊的第一段婚姻,直言自己「夫妻失和有經驗」,這一招不但給足媒體新聞點,也讓她成功地大大宣傳新戲。
「我」劇最常出現的標語,是一句吳慷仁的台詞:「到底什麼是好人、什麼是壞人?你有標準答案嗎?」依著這句台詞,也表達全劇對於現下社會很重要的一個概念:「你可以和我有不同意見,但是我尊重你說話的權利。」這是很重要的一點,卻是很多深陷於網路世界、缺乏人情味與難以表達愛的很多現代人,難以做到的一件事,有時候,你的一句話、掌握的鍵盤也可能是「凶器」、是「與惡」最短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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