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現身駁失蹤 主動赴警局:會給死者家屬交代
網紅謝侑芯上月22日在馬來西亞猝逝,大馬警方已經將全案改為謀殺案偵辦,歌手黃明志被指事發當下人在現場,更捲入此案吸毒、性行為等關鍵疑雲,而他昨(4)一度遭警方通緝,連經紀人都說找不到人,沒想到他今(5)日凌晨1點左右突然在IG更新自拍,自曝已經跟警察約了時間報到,直言會給死者家屬和大眾交代。
黃明志昨不見人影,逼得大馬警方發出通緝,並透露馬來西亞移民局的出入境紀錄,黃明志沒有任何離開馬來西亞的官方資訊,大馬警方曾表示因為已經追緝黃明志超過6小時,但他仍未出現,所以列入警隊通緝名單,將展開全國追捕,更說表示:「相信他已經潛逃。」
而黃明志的台灣經紀人也發聲,他表示:「我只能說太弔詭,但我相信黃明志先生的判斷力,會自行前往警局協助調查」。
果然,黃明志5日凌晨上傳一段街頭自拍,證明自己沒有失蹤,表示:「剛從新山到了吉隆坡,稍早前已經跟警察約了時間到警察局報案以及報到。現在已經抵達警局了,接下來我會全力協助警方調查,給社會大眾和死者家屬一個交代。我不會逃,之前七次通緝令都是我自己主動去報到,不曾逃過。」 黃明志凌晨自拍表示自己沒失蹤。圖/摘自IG 黃明志說會給大眾和死者家屬交代。圖/摘自IG
【中央社新加坡5日專電】
日前台灣網紅謝侑芯在馬來西亞過世,馬來西亞歌手黃明志遭指當時與網紅謝侑芯同房並持有毒品遭逮。黃明志凌晨發文表示自己不會逃,已經抵達警局,接下來會協助警方調查。
黃明志凌晨在臉書等社群平台發文表示,「剛從新山到了吉隆坡,稍早前已經跟警察約了時間到警察局報案以及報到。現在已經抵達警局了,接下來我會全力協助警方調查,給社會大眾和死者家屬一個交代」。
黃明志表示,「我不會逃,之前7次通緝令都是我自己主動去報到,不曾逃過」。
馬國警方10月22日接獲報案指一名台灣女性在飯店房內失去意識,黃明志也在場,並被警方搜出身上有疑似毒品的藥丸而遭逮捕,針對擁毒和濫用毒品指控,他否認有罪,並繳交保釋金後獲准保釋外出。
這起事件在馬來西亞引起廣泛討論、主流媒體相繼報導。馬來西亞「馬來郵報」(Malay Mail)、「星洲日報」報導,吉隆坡總警長法迪馬蘇士(FadilMarsus)聲明指出,警方決定將這起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條(謀殺)條文展開相關調查。
「中國報」昨天報導,馬國警方追緝黃明志超過6小時仍未逮捕到案,已將黃明志列入警隊通緝名單,展開全國追捕行動。星報(The Star)報導指出,法迪馬蘇士表示,他認為黃明志已經知道正在進行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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