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0 14:55
噓!星聞 編輯Shh/綜合報導
曾格爾大談侵害配偶權「覺得自己是受害者」 強調不知富商有婚姻
登山好手曾格爾與已婚富商陳坤保約泡溫泉開房間,正宮岳啟儒怒提告,曾格爾19日發文稱被「仙人跳」,還喊話要推動修法,而有網友追問要修什麼法?曾格爾當時回應「侵害配偶權」。今(20)日她再發文談「什麼是侵害配偶權?」,並稱自己是受害者。
曾格爾20日中午發文,認為自己是事件受害者,坦言「我想社會上肯定有很多這條法規的受害者,大家要站出來。」她指「陳先生」(陳坤保)從頭到尾都知道自己有婚姻關係,強調自己從不知對方有婚姻關係,卻被對方老婆提告。
她控訴富商以模稜兩可的對話隱瞞婚姻關係,而她與對方並無發生性關係,卻被提告,還有可能判刑,質問:這樣的法律大家覺得合理嗎?曾格爾以同婚合法稱台灣在婚姻法律算是領先全球,希望大家換個角度思考,提出「如果有婚姻的女性或男性,女女或男男之間有曖昧對話,或是親密行為。對於大眾來說,這樣算違法嗎?」覺得是個值得討論的議題。
曾格爾臉書全文:
什麼是侵害配偶權?這次事件我覺得自己是受害者的身分,所以才和大家探討配偶權的問題。
我想社會上肯定有很多這條法規的受害者,大家要站出來。
就我跟岳啟儒和陳先生的案例來說
請大家思考
誰是從頭到尾都知道自己有婚姻關係的人?
肯定是陳先生本身從頭到尾都知道自己有太太吧!
我會知道他有太太嗎?這就不一定了吧!
因為對我來說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陳先生有婚姻關係!卻被陳先生太太岳啟儒提告。
儘管聊天對話中提到 「你又不是單身」
這可以解釋
1.你有小孩
2.妳有女朋友
3.或這是一個試探性的問候(妳到底有沒有伴侶)
認識一年多,如果陳先生有表態自己有太太,是否早有對話紀錄可以證明?
而不是模稜兩可的對話片段
陳先生若非隱瞞外面認識的女人
對話內容會是如此?
現在儘管我跟陳先生沒有發生性行為(證人已在法庭作證)
但我其實都是有可能被判刑的。
這樣的法律大家覺得合理嗎?
換個角度想想
台灣在婚姻法律算事領先全球,同婚在各國算非常前衛。
如果有婚姻的女性或男性
女女或男男之間有曖昧對話,或是親密行為。
對於大眾來說,這樣算違法嗎?
歡迎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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