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08 09:19
噓!星聞 編輯bian/綜合報導
快訊
王樂妍奔4前閃婚 喜嫁竹科新貴:我沒懷孕
陳沂發文道歉!低頭向認錯炎亞綸 背後省200萬求償

陳沂2024年9月24日,在社群發文談論炎亞綸的新聞時,因為貼文內容中的部分字眼,引發部分民眾誤會與爭議。遭炎亞綸提告侵害名譽,並求償新台幣200萬元。歷經半年訴訟協商,雙方近日達成和解,條件僅需陳沂公開道歉,無需金錢賠償。
陳沂於7月2日正式在臉書發表道歉聲明「因本人陳沂於民國113年9月24日在facebook及threads上所發表關於炎亞綸先生之貼文內容,造成部分民眾誤會,特此致歉。」面對道歉行動,她自嘲是道歉系網紅,之前也曾在臉書發文向羅志祥道歉。
據「鏡週刊」報導,陳沂去年針對炎亞綸與網紅耀樂的爭議新聞,在貼文中寫道:「他做的那些事,劈腿、上未滿16、拍攝、外流…如果是異性戀早就人格毀滅,比黃子佼還恐怖欸。」炎亞綸方面則強調他與耀樂於2017年認識,但雙方直至2018年才交往,當時耀樂已滿16歲,對於「上未滿16」一語認為有誤導之嫌,遂以名譽受損為由提告。
陳沂在訴訟中解釋,其所稱「上」指的是「愛上」,並非性行為。然而炎亞綸認為該用詞模糊,對其名譽造成傷害,訴諸法律途徑。雙方經法院協商後決定和解,條件為刪除原貼文並公開道歉。陳沂坦言,她原提議以2017年羅志祥事件道歉規格,連續發文道歉7天方式處理,但對方想要低調僅要求1篇聲明即可。
←上一篇
黃仲崑重出江湖唱「牽掛」 誇海口:全台2000萬人認得我
下一篇→
噓!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