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3 10:41
噓!星聞 編輯三月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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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沂諷隋棠「有錢捐款沒錢繳費」 律師林智群回擊:醜三還硬拗

藝人隋棠近日遭爆料積欠台北市大直豪宅「大直傑座」管理費11萬餘元,遭管委會聲請法院支付命令,但因存證信函寄送地點不符,遭台北地院駁回。隨後,隋棠也親自發文還原始末,強調積欠管理費並非無故不繳,而是因頂樓長年漏水未獲修繕,只能自掏腰包修復,並以「抵銷管理費」作為消極抗議。
陳沂直指爭議核心:法律上不能說抵銷就抵銷
然而,風波延燒,網紅陳沂第一時間開酸隋棠,直言:「管理費還是要繳,不是妳說抵銷就抵銷。」
陳沂認為,頂樓漏水修繕本是管委會的義務,隋棠自費維修在法律上屬於「無因管理」。她可以向管委會求償,但前提是必須上法院獲得「確定判決」,才能以判決金額來抵銷管理費。「在沒有得到確定判決前,該繳的管理費還是要繳,不是妳說抵銷就抵銷的!」陳沂強調,法律程序不容輕忽。
此外,她也對隋棠捐款百萬的舉動做出評論,直言這是「老哏情勒法」,最後更忍不住酸說:「企圖覆蓋一張慈善卡結束這個回合。捐款歸捐款,妳管理費還是要繳。有錢捐款,沒錢繳管理費嗎?」
律師林智群出手糾正陳沂
對此,律師林智群火速出面反駁,直指陳沂「搞錯概念」。林智群解釋,依照《民法》第334條規定,只要是相同種類的債務(如金錢),即可主張抵銷,並不需是同一契約的對待給付。他更舉例:「如果烤香腸阿北欠我6000元律師費,他也可以用現金抵,不需要提供『法律服務』來抵。」
隨後,林智群更貼出判決內容,明確區分「同時履行抗辯」與「抵銷」兩者在法律上的不同。他解釋,同時履行抗辯需滿足「對價關係」,而抵銷則無此要件。他批評陳沂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用不相關的判決來佐證,質疑她「醜三了還硬拗」。
面對林智群的批評,陳沂接著拿出兩份判決來反擊。不料,林智群再次發文,進一步打臉陳沂引述的判決,指出對方張冠李戴,不僅搞混「同時履行抗辯」與「抵銷」兩個不同法條,甚至拿不存在或與案件無關的判決來當佐證。他不客氣直言:「承認自己講錯很難嗎?三斤妳今天已經醜三了欸!妳這個程度難怪考不上。」
不過,也有網友聲援陳沂的看法並留言表示:「因為管理費是『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以要遵守的約定。在法院判賠管委會應補償我修繕項目金額之前,應該不能逕自不繳管理費。」而陳沂也回應:「實務見解也是這樣主張的,不能因為大樓不修繕就拒繳管理費。或是自行修繕後直接說抵銷,不繳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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