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30 10:43
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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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博恩3喜劇專場大賺2283萬元!薩泰爾拒繳26萬娛樂稅...確定敗訴

薩泰爾娛樂公司3年前舉辦3場「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門票總收入2283萬餘元,公司不服要繳納26萬餘元台北市娛樂稅,提行政訴訟救濟,一審判決薩泰爾敗訴,薩泰爾不服提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二審判決駁回,全案確定。
薩泰爾公司2022年3月11、12日在台北流行音樂中心,舉辦3場售票的「2022曾博恩有趣的演講!《三重標準》」活動,未依娛樂稅法規定,於活動舉辦前向台北市稅捐稽徵處信義分處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
信義分處認為薩泰爾舉辦的是單口喜劇表演的娛樂活動,屬於娛樂稅法、台北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規定的「技藝表演」,薩泰爾卻未依規定辦理應代徵代納娛樂稅,便以門票總收入2283萬5950元,扣除各票價所內含娛樂稅後的票券收入淨額後,依自治條例規定稅率級距,核定薩泰爾應代徵繳納26萬7009元娛樂稅。
薩泰爾提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救濟,北高行地方行政訴訟庭一審認為,依活動畫面,曾博恩獨自站在舞台上,以幽默、逗趣、誇張表情及肢體律動等方式,詮釋個人生活或社會上對於同一事物的雙重認定標準,並以剪頭髮、懷孕生子、吃素、姓名諧音及童謠等,令觀眾發笑的雙重標準舉例,展現機智、妙語如珠口才及肢體律動的表演方式娛樂觀眾,活動內涵確實是單口喜劇,與演講不同。
一審表示,薩泰爾向北流申請租借場地提出的簡報,也明確宣稱是曾博恩一年一度個人「喜劇」專場,北市稅捐稽徵處認定活動為「單口喜劇」,要求薩泰爾依法代徵代納娛樂稅,並無違誤,判決薩泰爾敗訴。
薩泰爾不服判決提上訴,認為活動實質上符合「演講或講座」定義,一審直接認定是單口喜劇,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處;另一審認定活動是單起喜劇,但單口喜劇也不是明文於娛樂稅法、自治條例規範內。
北高行高等行政訴訟庭二審認為一審判決沒有違誤,也沒有違背法令之處,薩泰爾上訴沒有理由,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曾博恩。記者王聰賢/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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