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事之秋!黃子佼三重撞傷女騎士涉肇逃 新北檢起訴
藝人黃子佼昨才因少年性影像獲判緩刑,但他今年8月於新北市三重區駕駛紅色賓士休旅車時,與一名林姓女機車騎士發生碰撞成傷,卻涉嫌肇事逃逸。新北地檢署今依肇事逃逸罪將他起訴,至於女騎士過失傷害部分則撤告處分不起訴。
起訴指出,黃子佼今年8月24日上午7時39分許,駕車沿新北市三重區五谷王南街往重新路五段方向直行,行經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為禮讓前方一輛自46巷口駛出的機車先行,突然向右偏並停止。
此時,右方原本執行的女騎士因閃避不及人車倒地,造成臉部、右前臂、左手肘及右膝擦傷等傷害,但黃子佼卻未停留在現場報警處理,或進行必要救護措施,便逕行駕車離去。
黃子佼到案時,承認確實為禮讓前車突然右停,但辯稱前方機車是出現在左前方,自然他視線也是朝左前方看,未發現右側與女騎士發生擦撞。但女騎士供稱,擦撞後休旅車駕駛曾向自己倒下的地方看一下,卻未下車察看便離去,理應知道有人倒地受傷。
檢察官經勘驗黃子佼座車內行車紀錄器,發現當時兩車距離相當近,且女騎士倒地力道和聲音相當大,黃應是知道右側有人車倒地,才會突然煞車。而女騎士倒地後,黃子佼座車原為靜止狀態,卻慢慢向左邊移動,顯然知悉發生車禍,才試圖避開倒地的女騎士。
此外,現場對向車道一名黃姓目擊者供稱,當時他透過後照鏡看見發生車禍,還特意迴轉前往關心女騎士。檢察官據此認定,連方向不同、距離較遠的證人都能發現車禍,近在咫尺的黃子佼不可能沒發現,因此將他依肇事逃逸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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