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亞綸新劇「2人墜谷亡」!導演、製作人遭判刑

2024-03-07 15:16 聯合報 記者范榮達/苗栗即時報導
電視劇「初擁」前年3月在苗栗縣南庄鄉神仙谷拍攝,黃姓攝影師及王姓收音助理墜谷死亡公安事件,苗栗地方法院最近依過失致死罪判決。圖/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提供
電視劇「初擁」前年3月在苗栗縣南庄鄉神仙谷拍攝,黃姓攝影師及王姓收音助理墜谷死亡公安事件,苗栗地方法院最近依過失致死罪判決。圖/苗栗縣政府消防局提供

炎亞綸、姚愛寗主演的電視劇「初擁」前年3月在苗栗縣南庄鄉神仙谷拍攝,黃姓攝影師及王姓收音助理墜谷死亡公安事件,苗栗地方法院最近依過失致死罪,判處製作公司柯姓負責人、童姓現場負責人,均有期徒刑8月,緩刑2年,另,製作公司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罰金10萬元。

判決書指出,黃姓攝影師、王姓助理前年3月間,在南庄鄉神仙谷七分醉瀑布上方岩石平台,進行戲劇拍攝及收音工作時,因現場未設置防止墜落安全設備,也未讓黃、王使用安全帽、救生衣等防護器具,2人工作時,自高度約25公尺處的岩石平台墜落深潭,傷重不治死亡。

判決書指出,製作公司及柯姓負責人對於勞工工作安全自應謹慎注意,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對於有危險性作業場所,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保障勞工的生命及身體安全,輕忽勞工作業安全。

此外,童負責指揮、統籌、監督管理戲劇現場拍攝等工作,在有墜落危險處所,未設置防止溺水及墜落之必要安全設備,也未讓現場拍攝人員使用安全帽及救生衣等防護器具,致發生死亡結果,觸犯過失致死罪。

法官審酌童等人積極與家屬成立民事和解及調解,已盡力彌補被害人親屬所受損害及精神痛苦,分別量刑並宣告柯、童緩刑,命童依和解分期賠償被害人親屬,若違反負擔情節重大,所受緩刑宣告可能被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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